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一名翁姓女子10日下午5點多,沒駕照開車上路,行經苓雅區光華一路卻撞上車輛,事後竟然找來丈夫充當駕駛,遭警方識破,才發現女子根本沒有駕照卻開車上路,現在不僅被開罰,丈夫也同樣得為自己充當駕駛行為付出法律代價。
警方後續調閱監視器影像,發現肇事駕駛確實是女的,怎麼不見人影,展開調查,原來事發就在10日下午五點多,翁姓女子行經高雄苓雅區光華一路時,撞上轎車後卻找來丈夫充當駕駛,供稱是要去載小孩,但警方查出她根本沒有駕照,民權所副所長黃雁庭說:「發現駕駛者為翁女本案翁女起駛前,未禮讓行進中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64800元罰鍰,車主呂男違反同法第21條第六項及第七項,處3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女子除了面臨無照駕駛罰鍰,男子也得為自己充當駕駛行為,付出法律代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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