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兒
民進黨立委自9月7日指控中央社要求記者寫業配文後,在9月13日再度召開記者會質疑中央社業務副總監虞煥榮,身兼三家廣告公司的業主是否違背了利益迴避原則。9月13日當天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更是在個人臉書上貼出中央社「廣告/專案委刊報價單」的單據指稱中央社新聞公開標價。而中央社對近日的風波則頻頻發表聲明澄清立場及駁斥民進黨立委們的說法。
針對民進黨立委指控中央社記者跑業務的問題,中央社在9月7日發表聲明,為求永續經營,民國92年便通過產品行銷辦法鼓勵業務部員工行銷中央社產品,但主要業務仍由業務部員工執行,不知民進黨立委「佣金」說法從何而來?並在聲明最後強調歡迎廉政署的調查,盼望揭穿抹黑。中央社董事長陳國祥在9月7日當天更是在個人臉書發文表示,他絕對會誓死捍衛國家通訊社,抗拒立委們政治操控的陰謀。
至於業務副總監虞煥榮身兼三業主的敏感身分,中央社在9月13日發布聲明回應,中央社在民國104年下半年為了增加營收、拓展民間業務,民國105年3月便延攬在「聚新傳媒」、「尊品」擔任董事長以及在「放心購」擔任監察人的虞煥榮擔任業務副總監。但「尊品」早已停業多年,「聚新傳媒」在民國105年1月停止營運,且在「放心購」僅掛名監察人身分並無實際作業。認為這三家廣告公司都和中央社沒有業務往來,不涉及利益衝突,更遑論利益迴避原則。
9月13日段宜康在個人臉書所貼出的照片為中央社的「廣告/專案委刊報價單」,裡面的備註寫著:「編採稿上社稿4則,影音新聞2則」,總金額則是23萬元。段宜康便在個人臉書諷刺說,中央社的新聞其實很廉價,花23萬就可以有4則編採稿加影音新聞2則。而中央社在9月14日針對段宜康所貼出的單據發表聲明,澄清段宜康所貼出的單據是某行銷公司在民國105年6月15日委託中央社在網站刊載的付費廣告,業主選擇以「專題廣告」方式呈現,刊載於網站、次網頁等版面、欄目,沒有請新聞單位採訪,發出新聞社稿,在備註裡的寫法不當應再修正改進。
但奇怪的是,段宜康9月13日發文時表示單據的日期為民國105年2月4日,和中央社的聲明中所寫的民國105年6月15日有明顯落差,日期中的不一致記者已致電詢問,在截稿前尚無得到回應。
新聞來源:銘報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