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子晰
NCC3月22日表示,3月16日已接到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通知,停播中廣音樂網、寶島網之行政處分已確認成立,將撤銷寶島網及音樂網的兩大照以及十七張地區播送電台執照,最快4月初廢照公文就會送到中廣,即禁止使用該頻率播送。
NCC去年以「原住民及客家族群的廣播資源相對不足,希望落實資源能合理、公平、有效性的分配」之原因收回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並核配由原民廣播電台及客家廣播電台接手頻率,而中廣不服決議,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願,而後NCC抗告,裁定NCC勝訴。
而NCC副主委翁柏宗也表示,若中廣寶島網及音樂網收到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書後仍繼續使用該頻率,將視為地下電台,可處拘役60天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若干擾無線電波之合法使用者,還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
新聞來源:銘報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