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薇 薄征宇 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通過法案,開車騎車打大哥大要罰!汽車前座不繫安全帶也要罰!問題是怎麼取締?怎麼罰?負責執勤的員警,又該如何取得有效證據,舉發駕駛人的不當行為? 目前執行方式細節,交通部和警政署正在研究,初步決定,還是以照相舉證作為主要取締方式。
臺北市高架道路上的,小汽車駕駛人和前座乘客,早就養成習慣繫上安全帶;因為違規就會被取締!
員警多半從制高點,從上往下以照相機拍下違規事實。算算,平常45分鐘拍掉一捲36張的底片,一到假日,一個小時就拍掉兩三捲底片。以後所有道路全面取締,只怕拍起來更可觀。執勤員警表示,要拍到前座沒繫安全帶比較容易,要拍到駕駛人正在打行動電話,恐怕就比較困難。
來到平面道路,我們發現,交通員警的確辛苦,因為不只大哥大越來越小;加上車窗玻璃反光,肉眼看得到,相機未必拍得到。不過,駕駛人別高興得太早;因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沒繫安全帶,或是打了行動電話,員警甚至可以調出通聯紀錄逕行舉發,到時候,鐵定開單處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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