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愛蓮 報導 / 桃園市
一起罕見的離婚官司,桃園一名國中老師,和妻子結婚多年無法懷孕,他認為是妻子不孕,不但藉此去參加婚友社,還訴請離婚。不過高院法官查出,不孕的主要原因,是出在丈夫的"精蟲稀少",他的所作所為已經嚴重傷害到妻子,因此判決男方要付出15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來到陳老師家裡,當初就是為了夫妻沒有小孩,老師在父母建議下,向法院訴請離婚。雖然法院判決,兩人離婚獲准,不過先生卻得賠妻子一百五十萬。
原來老師父母堅持要傳宗接代,還主動鼓勵兒子去婚友社多認識女朋友,這下可惹火老師妻子,她向法官反控,做人失敗的原因,醫院查出,是先生的精蟲數量不足,她還兩次忍痛,進行人工受孕也沒成功,不管是誰受委屈,一百五十萬精神賠償,家屬還在考慮要不要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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