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分鐘算一小時 可以檢舉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過去停車場多停幾分鐘就算一小時,這樣的收費方式必須改變了。交通部已經行文給停車場,即日起,停車必須超過半小時,才能以一小時計費。經過我們實地查訪,目前只有公有停車場比較聽話,有的私有停車場多停一分鐘,就算一小時,讓民眾相當不滿。交通部提醒民眾,碰到這樣的停車場,可以向消保會檢舉。

  這位先生拚命衝向自動繳款機,因為多五分,也要付一個小時的停車費,像台北這間公辦民營的停車場,斗大的字寫著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論,明明違反交通部的新規定,但業者竟然還理直氣壯除了台北,台中情況也差不多,而且理由藉口五花八門,像這家停車場就說電腦設定不能改。

  而這家公有停車場更離譜,還貼出公告,超過一分鐘以第二小時計算,讓開車族抱怨連連如果下次遇到這種情況別生氣,只要向各地交通局或消保會檢舉,不肖業者就會被罰三千元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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