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味三審定讞 張麗善感到錯愕

雲林縣長張榮味八十三年參選雲林縣議長賄選案今天三審定讞,張榮味胞妹無黨籍立委張麗善表示,她感到非常錯愕,但尚未收到判決書,不知判決文的內容為何,待收到判決文後,會找律師商討是否有非常上訴的機會。張榮味等人於民國八十三年參選雲林縣議長時招待議員旅遊賄選案,台南高分院去年更審宣判後,全案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自為判決,認為張榮味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褫奪公權兩年。
張麗善(雲林縣)下午在立法院媒體訪問時指出,她感到非常錯愕,現在已六神無主。現在尚未收到判決書,還不知道判決文的內容為何,待收到判決文後,會針對判決文內容,找律師商討是否有非常上訴的機會。(中央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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