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起 結婚登記才算有效!

 / 台北市

以後結婚沒有去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婚姻可是無效的。民法修正通過,從今年的五月二十三日開始,公開宴客或是公證結婚,都不再具有婚姻效力,一定要去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上才會認定婚姻。

不論是教堂婚禮還是擺流水席,說了這麼多次我願意,大張旗鼓請客喝酒,就是要跟親朋好友大聲宣誓,已經結婚的消息。但是,五月二十三日以後,如果沒去戶政機關辦理登記,這樣的婚姻還是沒效。舊民法規定,結婚應該有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的證人,但是這已經成為過去式了,因為新的民法修正後,規定結婚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才算完成結婚,就算你請客擺流水席,沒去登記還是單身。

最有名的案例,就是藝人吳宗憲,明明已經結婚生了小孩,但就是因為沒登記,身分證上配偶欄還是空白。就是有一堆爭議,政府才會修法,不過部份準新人,卻覺得太麻煩了。

  雖然麻煩,但少了這道手續,婚禮辦得再豪華都沒用,準備結婚的新人,可得把辦理登記,列入婚禮籌辦行事曆。(郭怡君 張政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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