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教律法,父母擁有決定孩子終身大事的權利!不過讓七歲的小新郎,和五歲的小新娘結婚,會不會太誇張了一點!巴基斯坦警方就及時阻止了這樣一場兒童婚禮,雙方家長只被罰了十塊美金!
穿著白上衣,留著大鬍子的警察,手裡抱著的就是準備舉行童婚的男女主角,年僅五歲的新娘頭戴閃閃發亮的裝飾,遮住一臉的稚氣,和七歲的新郎在家人的簇擁下,一起被帶到了警察局。這一場在巴國南部海港大城喀拉蚩舉行的婚禮,根據雙方家長表示,是為了化解兩個家族長達八年的怨恨,原本是好事一樁,但是卻等不及兩個八歲和五歲的孩子長大,觸犯了法律,違法的大人們將被關在裡一個月,並罰款十塊美金,相當台幣三百多塊。
今年四月人權團體才阻止了一名年僅八歲的葉門女童,嫁給大她二十二歲、年紀相差將近三倍新郎的事件。人權團體還呼籲葉門國會修法,把女性適婚年齡提高到十八歲,以保障幼童和婦女的權益。不過根據回教律法,父母有權提早決定子女的終身大事,不少家庭因為貧窮或是教育程度不足,子女還沒成年就嫁娶的情形相當普遍(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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