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不給資遣費 老闆被起訴

  台中縣一名50歲的婦人原本在車床公司當作業員,卻在上班準備打卡時被告知不要來了,婦人遭惡意開除,當場傻眼。事後她向公司申請離職證明,打算向勞保局請領失業救濟金,但公司拒絕蓋章,還推說是婦人自己離職,不願意付資遣費,老闆因為違反勞基法被起訴。

  五十歲的莊姓婦人遭車床公司開除後,半年來找不到工作,只能做資源回收,到處去撿紙箱、寶特瓶、電線,但一整天賣不到兩百塊,她難過的說,當天她被公司無預警開除,當場差點昏倒。

  當時她心裡想先生才剛被裁員,還有兩個孩子在唸書,突然沒工作怎麼辦,事後她向公司要非自願離職申請書,打算向勞工局請領失業救濟金,卻遭公司刁難。

  老闆楊小姐堅持當初是婦人自願離職,連離職申請書都拿了,兩方說法完全不同,雙方不願和解,只好走法路途徑,經過調查,地檢署以老闆未付資遣費,違反勞基法起訴。(記者江麗君、張春峰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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