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在香港九龍塘一名十三歲的國中學生,疑似玩炸藥結果炸傷自己。不但雙眼、手指都被炸傷,還因為非法持有炸藥吃上官司。
這名十三歲的少年,雙眼、胸口和左手兩隻手指受傷,必須用擔架台上救護車,家人心急如焚的陪著一同前往醫院。警方和消防人員則進入發生爆炸的公寓內調查,結果找到六瓶炸藥粉末,威力強大足以致命,因此當場引爆。
警方表示,受傷的少年向朋友購買原料製造炸藥,結果發生爆炸意外。
校方則表示這名受傷的劉同學,好奇心很強,特別喜歡科學,還曾經代表學校參加比賽得獎。
遺憾的是,有求知慾卻無法判斷危險物品,現在不但必須接受手術治療,還要吃上違法持有炸藥的刑事官司。(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