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統會通過國家統一綱領草案

張文慈 張政捷 報導  / 台北市

  全體委員會議由李登輝總統主持,在通過的<統一綱領草案>中,把中國統一的時機和方式,由原來的首應尊重台灣地區人民的意願,修改為首應顧及台灣地區人民的權益、安全和福祉;等於排除外界原先認為,中國統一可能需經過台灣公民投票或複決的疑慮,淡化了自決的色彩。草案同時決定,把兩岸三通的時機,在統一階段中加以提前。

  根據這項《國家統一綱領》,我方希望在統一近程階段,也就是在今年(1991年)五月動員戡亂終止後,中共能夠先做到:一、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二、制訂交流規範;三、大陸逐步開放輿論,實行民主法治;四、摒除敵對狀態,和平解決爭端,等四個階段的善意回應,兩岸才可能跳動統一中程階段:兩岸建立對等的官方溝通管道、開放兩岸直接通航、通商,共同開發大陸東南沿海地區,以及兩岸高層官員互訪。

  總統府發言人邱進益同時暗示,所謂高層官員將不排除由總統前往大陸訪問的可能性,但不包括海基會的相關人士。

  通過的《國家統一綱領》將於李總統去函行政院,再由陸委會依照綱領內容,制訂具體的大陸政策,逐步實現中國的統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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