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遷台首次徵用民間車輛賑災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了讓災後重建工作順利推動,交通部今天發布了政府遷台50年來頭一次的民間車輛以及工程重機械的徵租命令。一共將徵租總數1417輛的車和機械,第一梯次必須在明天(10月1日)中午之前完成報到,如果抗命,要負刑責。

  像是砂石車一類的大型傾卸車輛,從10噸、15噸、20噸到30噸,都列為這回災後重建的徵用車輛。至於徵租用的重型機械,則包括了可以協助清除斷瓦殘壁的挖土機、鏟裝機,以及推土機和起重機。

  交通部先後一共要徵租用1417輛,而10月1日就要完成報到的一共有472輛,為的是協助災區盡速完成重建。

  以桃園地區來說,整個下午監理站忙個不停、電話不斷,團管區和機械職業工會也忙著進行連絡,只希望被徵租用的車輛能全力以赴。  

  所有車輛的徵租期間, 為期一個月,政府也將支付市價標準的租用費用。被動員的車輛如果沒有如期報到,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責,或是科以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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