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援遮羞案 陳總統勝訴

陳美喬 蔣貽鈞 報導  / 台北市

  飛碟電台董事長趙少康及立委劉文雄等人,在前年批評陳水扁總統送一百萬美金給前巴拿馬總統,被陳總統控告誹謗。台北地院下午宣判,陳總統勝訴;但法官認為,趙少康在政論節目裡的談話是可受公評之事,不需負任何刑責;至於劉文雄則必須登報道歉。

  這是民國九十三年陳水扁總統出訪巴拿馬和女總統莫斯科索(Mireya Moscoso)會面的情形。不過事後飛碟電台董事長趙少康在電視節目影射批評是金援外交;至於立委劉文雄等人更召開記者會,公然說總統付的是遮羞費。但就是因為拿不出證據,陳總統告三人誹謗,而台北地院下午宣判陳總統勝訴。

  至於法官認為趙少康在節目裡的言論,本來就是可受公評之事,因此不構成誹放;而必須登報道歉立委劉文雄和前立委蔡中涵相當不服,強調上訴到底。只是一席金援外交的談話,不僅為自己惹上關係,對於外交關係更沒有幫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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