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32天 陳水扁當庭釋放

彭椿榮 黃翊真 報導  / 台北市

  特偵組起訴了陳前總統後,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陳水扁是否有繼續羈押的必要。檢察官和律師經過四個多小時的辯論攻防,羈押三十二天的陳水扁當庭釋放;陳水扁哽咽地感謝所有支持他的人。

  瘦了一大圈的前總統陳水扁獲判當庭釋放、限制住居。穿著陳致中送來的皮鞋,搭配深色西裝與紅色領帶,梳著招牌西裝頭,可以看到扁在獄中一個多月沒剪頭髮,頭髮長度明顯增長。當他恢復自由身的這一刻,他哽咽訴說心情。

  而替前總統陳水扁辯護的律師鄭文龍,得知當庭釋放的消息時,激動地眼眶泛紅,開心不已,直呼寫下正確司法的歷史。

  由於特偵組檢察官提出的繼續羈押的理由是,陳水扁所犯的罪都是五年以上的罪行,屬於重罪,加上有串供的疑慮,因此申請繼續羈押。但是法官認為涉案的其他人士幾乎都已經交保候傳,判定無逃亡串證之虞,當庭釋放、限制住居。就是說,不需要交保金就可以當庭釋放,但不能隨意遷移戶口、不能搬離戶口地「寶徠花園」,也不能出境、出海。法官也期盼陳水扁不要以魅力「挾持」群眾,干涉司法。

  而前總統陳水扁當庭釋放簡短說話之後,隨即在國安人員的護送之下返回寶徠花園社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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