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詐禮遇金付房租? 府:查無實證

 / 台北市

  陳水扁卸任後居住的寶徠豪宅,吳淑珍坦承不是租的,而是用人頭購買的。兩戶四千萬頭期款錢從哪裡來?傳出是涉嫌詐領卸任元首事務費,不過總統府表示查無實證。

  住了九個月的寶徠豪宅,到底是誰的?兩戶總價一億兩千萬,原來房東不是別人,吳淑珍坦承就是豪宅主人,有沒有用承租名義,詐領卸任元首事務費,總統府要追查。
陳水扁第一年八百萬事務費中,已經核銷五百多萬,總統府並沒有查到與住所相關單據,只是陳水扁卸任前,去年五月十六日透過總統府新聞稿表示,顧及吳淑珍醫療方便原則,先承租臺北市大樓作為暫時居所,現在又改口,原來寶徠就是吳淑珍用人頭購買,前後說法南轅北,只是吳淑珍一口氣付了四千萬頭期款,錢從哪裡來?另外陳幸妤夫婦擁有其中一戶寶徠,光是每月房貸高達四十萬,以陳幸妤一個月三十萬薪水,加上趙建銘捐助公益後剩下五萬月薪,根本無法支應,特偵組懷疑,寶徠豪宅與扁家國泰世華保險室七億四千萬元巨款有關,上午約談陳水扁好友吳文清,協助調查。

  根據了解,吳文清坦承協助搬運巨款從國泰世華到元大馬家豪宅保險室,到底與寶徠豪宅有關聯,追查資金來源,成為檢調下一波鎖定目標。(記者郭鎧、蕭鈺燁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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