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治明涉嫌貪瀆 檢方求刑十三年

黃堯銘 報導  / 台南市

  前台南市長施治明因為在任內涉嫌台南市重劃區貪瀆弊案,遭到檢察官起訴,並且具體求刑十三年。不過對於檢方求處重刑,施治明在交保後大聲喊冤。

  終於可以交保了。拿著準備好的三百萬,施治明的家屬在拘留室的外面等候著;施治明的大姐在一旁還忍不住高興地頻頻擦眼淚。

  施治明步伐輕鬆的走出拘留室,對於自己涉嫌貪瀆,而遭到起訴,他說對於台南市四期重劃區的建造核發一切合法。施治明也強調與弊案完全無關。話是這麼說,不過法官還是對施治明具體求刑十三年;至於有沒有貪瀆?就留給法官做最後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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