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遭搶被砍 只算"傷害罪"?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傳出員警「以大報小」的吃案疑雲,一名餐廳女會計,凌晨在距離警政署一百公尺遠的大馬路上,遭三名歹徒騎機車行搶,被害人還被歹徒持刀削掉頭皮、砍斷手筋送醫急救,不料向警方報案,轄區中正一分局員警卻堅持以傷害案處理,被害人夫婦氣得拒簽筆錄。警方傍晚召開記者會,否認吃案,而說是雙方認知有差距。

   發生當街行搶砍人的案件就發生在北平東路和杭州南路的路口,一名在餐廳擔任會計的朱姓女子,凌晨準備開車回家,突然有三名男子飛車動手搶皮包,被害人不肯放手,沒想到對方居然拿出了開山刀,不但削掉了她的頭皮、砍斷她的手筋,這名婦人當場昏迷倒地,送醫急救,現在想起來還是非常恐懼。

  不過讓家屬更氣憤的是,她們向警方報案,員警卻堅持要以較輕微的傷害罪來伴哩,還說是為了520警力吃緊,避免社會緊張。不過警方表示,他們絕對沒有吃案,可能是雙方的溝通出了問題。雖然警方表示他們還會再調查,不過被害人更希望的是警方能夠把這次的搶案比照內政部部長夫人的搶案一樣,獲得重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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