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曉慧申請假釋 法務部駁回

 / 台北市

  十年前清大女研究生洪曉慧殺害情敵再以王水毀屍滅跡案,洪曉慧被判刑十八年,因服刑過半及表現良好,前一陣子首度通過監獄假釋審查,呈報法務部。但法務部今天晚間宣布,考量社會公平正義、社會觀感及被害人家屬感受,決定駁回這項假釋案。

  法務部也表示,假釋審查委員並沒有全數贊同洪曉慧的假釋案,社會觀感還有疑慮,並且洪曉慧剩下刑期還有五年九個月,所以仍然需要繼續教化,因此最後決定駁回她的假釋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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