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 惡作劇電話判賠10萬元

 / 新北市

  打惡作劇電話也有罪,台北縣包子店女老闆,因為生意糾紛,一連六天每天打電話給上游食品行,但電話通了又不說話,法官判決打惡作劇電話,要賠償精神損失十萬元,創下全國首例。

  電話響了,朱小姐第一時間接聽,只應了一聲就被掛斷,沒多久,同樣的電話又打來,惡作劇電話一通接著一通,連打六天,朱小姐被搞得精神緊繃,還罹患了緊張症,得看醫生吃藥才能過日子。

  打個不停的電話,不僅讓朱小姐自己不能工作,店裡面因為電話總是佔線,生意也沒辦法做,她忍無可忍報警處理,調出通聯紀錄,才知道原來是下游一家包子店的女店員,因為生意上的問題,刻意惡作劇。

  朱小姐一狀告上法院,原本請求八十萬元的賠償,法官審理過後,認為被告不法侵害屬實,但考慮經濟狀況,最後判賠十萬元新台幣,創下因為打電話騷擾,被法律處罰的司法首例。(記者林承志 彭志華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