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煞車痕跡 肇事警車超速撞人

 / 台北市

  警車撞傷民眾的意外發生後,檢察官指揮刑事局介入調查,將肇事警車查扣進行鑑識,以衝擊力道計算,警車沒有煞車痕跡,行駛車速超過速限30公里。

  昨晚黑白警車撞上遊行民眾後,刑事局鑑識人員把它拖回刑事局的地下室,還派人全程錄影監控,不准任何人靠近,就怕肇事跡證被破壞,不過擋風玻璃上大面積的碎裂提供鑑識人員計算當時車速的線索,初步估計,車速一定超過杭州南路的速限30公里。

  重回意外現場,當時警車跟在一輛慢速行駛的遊覽車後頭,肇事警車從左側超車,因為視線的死角,完全沒看到穿越馬路的張忠雄和徐仁山,整台車完全沒有煞車就撞了上去,當時前方燈號是綠燈,目擊者懷疑員警是為了搶快才會發生意外。

  這位遊覽車駕駛當時也跟著穿越馬路,全程目擊意外發生,警方也傳喚他製作筆錄,他的供詞對員警很不利,只是行人穿越馬路的動作也屬違規,因此警方現在還要調閱路口的監視器,還原撞擊那一刻的真實場景。(記者林裕豐、詹維耕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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