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如屏 翁乾晃報導 / 台北市
無障礙設施,一個沒有護欄的斜坡道,害死了一名老婦人,永和一棟社區住宅的無障礙斜坡,因為設計不良,和旁邊的行人道路落差60公分,老太太走在上面滑了一跤,當場摔斷左腿,最後傷重不治,現在法院判定社區管委會要賠償死者家屬14萬。
原本社區有一塊大約150公分寬的斜坡讓住戶進出使用,一名老婦人去社區前面超商買東西,走出來因為斜坡太陡,一不注意就往下滑,加上旁邊沒有任何的護欄,老婆婆慌忙中什麼都抓不到,這一摔成重傷,最後還是救不回來。
事情發生後,大樓馬上就將斜坡改成樓梯專用道,還在一旁加上了扶手,就算改了,但高院法官還是認為當初斜坡道屬於無障礙設施,管委會沒有依照規範加裝連續性扶手,判大樓要賠給受害者家屬14萬元,當時這落差60公分的高度讓老伯伯爬上去臉紅脖子粗,相當不方便,就算高院已經判賠14萬元,但是母親過世的遺憾,卻是家屬永遠無法挽回的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