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葉冠吟台北26日電)歌唱綜藝節目「我愛冰冰Show」因遭著作權團體追討高額音樂版權費,已停棚2週。歌曲高額公播費導致節目製作困難並非個案,藝人黃子佼受訪坦言,一首歌就比主持人費用還貴,盼版權方針對不同平台有不同定價。
「我愛冰冰Show」由資深主持人白冰冰和陽帆主持,2017年開播至今備受觀眾喜愛,卻爆出被著作權團體追討高達新台幣6000萬元的音樂版權費,目前已停止開棚錄影2週,製播單位中視也證實停棚,音樂版權費部分公司法務正在協商處理。
一般舊歌在公開節目、場域播放演唱,都需取得版權擁有者或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等單位授權同意,只是隨著網路興起,播出管道與計價費用越來越複雜,「我愛冰冰Show」面臨的音樂節目困境並非個案。
先前由沈文程主持的台語經典音樂歌唱節目「黃金年代」也因高額公播費,一度停播數個月後收攤;近期同樣翻唱台語老歌的節目「上奅台灣歌2.0經典傳奇」,主持人蕭煌奇受訪也曾透露,老歌版權以前沒有統一,留在歌手身上的、過世後就由後代子孫承接,價格漫天開價,自己曾想在作品放入一首老歌4句旋律,就被作者後代開價15萬元,最終選擇放棄,自己重新填詞。
主持過無數音樂電台、電視節目的黃子佼近期也在專欄吐露,電台本想做關於城市及歌手洪榮宏的特別企劃,但7首歌臨時被通知有版權問題,恐面臨高額播放費,只能忍痛砍掉。
黃子佼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專欄刊出後,許多DJ、歌手經紀人,甚至歌手本人都很有共感,向他吐露心聲。
「許多歌手都無法唱自己的代表作,因為不是他寫的,主辦方也為了這首歌,要付出很高的金額,甚至超過歌手演出費用,最後通常是協商不唱。」黃子佼無奈開玩笑地說,如果幫忙介紹歌曲的主持人無法介紹、幫忙演唱的歌手無法演唱,「要不就請他們自己出來唱、自己出來做節目、自己推廣、自己付錢給自己囉。」
黃子佼表示,付給版權方合理費用絕對沒問題,但若開價比照中國大陸就有點不妥,畢竟中國大陸從冠名、製作費、市場規模都比台灣大很多,但現在台灣聽到的價錢,幾乎都比歌手通告費高,甚至一首歌就比主持人費用貴。
黃子佼直言,「做節目還是需要歌手、主持人,真的少了一首歌,大家就聊、不要唱,還是有辦法生出節目,但最後就是兩敗俱傷。節目變得沒血沒肉,他們(授權方)一毛錢都拿不到,還間接阻斷這首歌被流傳,其實有點可惜。」
兼具音樂創作者身分的黃子佼也坦言,偶爾會拿到一點點版稅,但他更欣慰的是作品能被傳唱下去,自己也在思考版稅收入方式是否該調整。
他舉例,若是票房進帳幾千萬的小巨蛋售票演唱會,或許開高抽成較為合理,但只是YouTube點擊率分潤不到150元的節目,或想引用老歌一小部分,但作品都還沒寫出、公開播映,也不知道音樂會不會紅,授權方就先索討一大筆版權金,「這樣真的有點沒人情味」。
最後黃子佼強調,他們不是來求戰,而是求饒,自己很想播這些歌,也很愛這些歌,希望版權方針對不同平台能有不同價錢定位。
他指出,例如相對弱勢的電台多給予照顧,創作引用和數位平台同樣都別急著開高,先開甜甜的授權費,若是影片或音樂流量爆紅、有百萬點擊再抽成,這也是他們相對較能負擔得起的,希望愛音樂的人都能共榮共好,好歌不會消失在大眾眼前。(編輯:張雅淨)11110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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