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妨害性自主不起訴 感謝檢察官明鑑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冠吟台北8日電)藝人炎亞綸被網紅耀樂控訴拍攝私密片,士檢今天偵結,認定部分罪嫌不足不起訴,但仍涉嫌2犯罪事實。炎亞綸感謝檢察官明鑑,針對觸法之處,他必定會遵守承諾,潛心檢討。

士檢認定炎亞綸未違反被害人意願,但當時被害人未成年,今天依製造少年性交行為電子訊號、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強制性交罪嫌不足不起訴。

炎亞綸稍早在個人臉書發出聲明稿。他指出這5個月來,很認真、誠實地面對過去,今天算一個階段的結束,想跟身邊所有關心、幫助他者說聲謝謝,也對不起讓他們難過。他會秉持一貫態度認真面對,不閃躲。

炎亞綸感謝檢察官在不起訴書中,替他釐清一些事實,針對他與耀樂間的紛擾,他列出7點回應。

炎亞綸強調他與耀樂在交往期間與分手後,從未對其有過強制性交與黑道恐嚇行為,感謝檢察官證明他的清白;他也真心與誠心面對過往,從未有任何散步之意圖。

炎亞綸承認,因不識法律,在雙方合意下拍攝而誤觸法律,對造成社會不安和佔用公眾資源深感抱歉,表示他和耀樂近5年仍有聯繫,雙方互有主動,至今不理解對方提告動機。

炎亞綸感謝在這期間給予他鼓勵的朋友、家人,甚至一面之緣的人們,若非有他們的鼓勵,他會寸步難行;而給予他批評指教的人們,他也致上誠摯感謝,讓他有深刻反省空間。

炎亞綸強調,對於自己絕對沒做的事,再次感謝檢察官明鑑,而觸法之處,必定遵守承諾,持續貢獻社會,潛心檢討敦促自我成長。

最後,炎亞綸表示,他是公眾人物,有社會的道德責任,平時受到大眾媒體的重視和關心是他要珍惜尊重的,也絕不想仗著公眾人物身分去擾亂社會秩序。他眼前要做的,除了面對起訴部分,重要的是盡全力把生活過好,不讓家人朋友擔心,他暫時不會再對外說什麼,只希望事件儘快落幕,望大眾諒解。

網友發現炎亞綸已悄悄改名,從本名吳庚霖,改為吳秉孺,在這份聲明書署名也以新名簽下。(編輯:李亨山)11211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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