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平均壽命80.86歲 排除惡性腫瘤增3.84歲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4日電)內政部今天公布「110年特定死因除外簡易生命表」,民國110年民眾一般平均壽命為80.86歲,如排除居國內十大死因之首的惡性腫瘤,平均壽命將可提高3.84歲,顯示惡性腫瘤對平均壽命影響仍明顯。

內政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為了解各類死因對民眾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因此運用衛福部統計的110年國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台灣各特定死因除外的民眾平均壽命,並比較與一般民眾平均壽命的差距;兩者間壽命差距愈大,代表因該類死因減損壽命愈嚴重,明顯影響民眾平均壽命。

內政部指出,惡性腫瘤已連續40年居十大死因首位,據統計,110年因惡性腫瘤死亡人數為5萬1656人,占全體死亡人數比率27%以上;另外,若將心臟疾病及肺炎的死因排除,平均壽命也可分別提高1.56歲及0.91歲。

不過內政部發現,經排除死因為惡性腫瘤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從100年的4.01歲緩步降至110年的3.84歲,顯示惡性腫瘤對平均壽命的影響有所下降。

若從性別觀察,內政部指出,各特定死因除外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的差距,男性高於女性的死因包括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肺炎、腦血管疾病、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另外,女性高於男性的包括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編輯:翟思嘉)11110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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