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新制採確定提撥 銓敘部:經利弊多方分析評估

退撫新制採確定提撥 銓敘部:經利弊多方分析評估 | 華視新聞
(中央社)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2日電)銓敘部今天說,112年7月後初任公務員改採確定提撥制的退撫新制,並搭配實施公保年金;新退制實施後導致現行退撫基金財務缺口,也已將政府撥補責任明文入法,是經利弊多方分析評估。

媒體報導,「新制退撫,退休金風險公教個人自負」,針對考試院及行政院分別提出的112年初任公教人員新退撫制度草案,質疑政府只標榜新制的「得」,對實施新制後的「失」,無具體因應對策。

銓敘部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關於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退撫給付制度,從現行的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在制度規劃研議時,已就確定給付制與確定提撥制的利弊多方分析評估。

銓敘部說,由於現行退撫基金確實存有長期累積的財務安全隱憂,如果不予改變,就須由政府預算撥補及由未來新進人員提撥費用支應,進而衍生世代不公問題。在與專家學者及相關團體代表交換意見後,決定初任人員退撫給付制度改採確定提撥制。

銓敘部表示,退撫新制除規劃設立公務人員個人退休金專戶,將退休金財務與現行退撫基金脫鉤,並加入自主管理精神,規劃建立自主投資平台,設計多元化投資標的組合供初任人員選擇,如選擇風險最低的投資標的組合,由政府保證最低收益,以期兼顧個人退休所得的適足性保障並逐步終結政府長遠財務負擔。

銓敘部說,至於因初任人員不再參加現行退撫基金,所產生的財務缺口,政府一定會負起撥補責任,並已配合在現行公務人員退撫法制,將政府撥補責任明文入法。

銓敘部指出,為因應初任公務人員改採確定提撥制後,未來可能面臨的高齡風險問題,已為初任人員規劃二層年金保障,除了第二層職業年金採確定提撥制可自主投資累積退休金外,也搭配將第一層的公保養老給付強制實施年金,並維持採「確定給付制」,給予基礎年金保障並可持續支領至終身。

銓敘部說,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規劃年金保險作為超過平均餘命後的年金給付之用,避免長壽風險;未來將積極協調公私立保險公司,辦理前開年金保險事宜。也可藉由在職時增額提撥及自主投資的適當配置,提高退休金專戶累積總金額,增加退休金可領取時間。

銓敘部表示,退休制度只是人事制度的一環,還包括待遇、福利、升遷等制度,都可能影響人才職業選擇。新退撫制度的規劃,只有退休金財務來源和給付方式改變,政府應盡照顧責任則承襲現行退撫制度規劃,未來初任人員新退撫制度,對於公務人員還是有相當程度吸引力。(編輯:蘇龍麒)11112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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