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星金賽綸酒駕肇事 一審判罰46萬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首爾5日專電)韓國演員金賽綸去年5月在首爾江南區酒後駕車肇事,法院一審判決今天公布,判處2000萬韓元罰金(約新台幣46.4萬元)。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就金賽綸違反道路交通法等開庭宣判,指出酒駕可能嚴重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應予嚴懲,考量金賽綸承認錯誤,且造成的損害大部分都已復原,因此做出這項判決。

金賽綸在宣判後接受媒體採訪,表示對酒駕肇事錯誤不做任何辯解,承諾「不會再犯下這種錯誤,真的很抱歉」。但對近期媒體爆料無奈表示:「不符事實的報導實在太多,無法一一說明,很可怕。」

金賽綸的辯護律師先前聲稱金賽綸事發後出現經濟困難,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但近期媒體爆料金賽綸與友人出入酒吧,多次追加點單的行為似乎不太像「生計困難」的人。

金賽綸則澄清,她從未聲稱自己「生計困難」,但「打工是事實,違約金很高也是事實」。

22歲的金賽綸去年5月18日上午8時左右在首爾江南區酒駕,接連撞上路燈、分隔島及變電箱後逃逸,造成江南區新沙洞至狎鷗亭洞一帶停電至少3小時,57間周邊商店受影響。

據調查結果,金賽綸肇事當時血液中酒精濃度遠超出「吊銷駕照」標準,加上酒駕事件發生在平日上班尖峰時間,引起廣泛關注,童星出身的金賽綸形象、工作大受影響。(編輯:郭中翰)11204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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