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舊金山15日綜合外電報導)蘋果公司(Apple Inc.)執行長庫克日前遭控欺騙股東,隱瞞中國市場iPhone需求減少。蘋果今天同意支付4億9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55億元),為這樁集體訴訟達成和解。
路透社報導,蘋果今天向加州奧克蘭(Oakland)聯邦地區法院提交初步和解協議,尚待法官羅傑斯(Yvonne Gonzalez Rogers)批准。
這起訴訟源自蘋果2019年1月2日意外宣布,由於美國與中國貿易關係緊張,現行季營收預測下調多達90億美元(約新台幣2846億元)。
然而,庫克(Tim Cook)2018年11月1日才在法說會上告訴投資人,蘋果雖在巴西、印度、俄羅斯與土耳其這類市場面臨銷售壓力,因為當地貨幣走貶;「但我不會把中國歸在這一類」。數天後蘋果也通知供應商減產。
不過短短2個月後,蘋果卻下修營收預測,是2007年iPhone推出以來首度採取這類行動。翌日,蘋果股價重挫10%,市值蒸發740億美元(約新台幣2兆3399億元)。
法院文件顯示,總部設於加州古柏迪諾(Cupertino)的蘋果否認負有責任,但願意達成和解,以避免纏訟的成本及焦點轉移。
代表原告蘋果股東的美國律師事務所羅賓斯蓋勒(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合夥人威廉斯(Shawn Williams)表示,這樁集體訴訟能達成和解,是「傑出的結果」。
蘋果和解金支付的對象,涵蓋庫克2018年11月1日法說會上發表相關言論及蘋果下修財測的2個月期間,購買蘋果股票的投資人。(譯者:張曉雯/核稿:張正芊)11303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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