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田習如布魯塞爾24日專電)歐洲議會通過「企業永續盡責調查指令」,要求一定規模企業須盡責調查其供應鏈在產銷過程是否有害人權和環保,在歐盟經銷的外國企業也適用。違反規定最高可處全球營收5%罰款。
根據歐洲聯盟(EU)「企業永續盡責調查指令」(CSDDD),歐盟企業或在歐盟境內有經銷或授權的外國企業員工規模1000人以上,且全球營收超過4億5000萬歐元(約新台幣156億7000萬元),以及未達前述門檻但全球營收逾8000萬歐元且其中2250萬歐元來自在專利授權費的企業,都將適用該法規範。
換言之,涉足歐盟市場的大型企業必須充分瞭解其全球供應鏈上下游的合作夥伴在製造、經銷過程的人權和環境狀況,並對危害行為提出防範、終止和彌補之道。
該指令涵蓋的企業永續領域包括禁止奴役、童工、剝削勞工,以及防止生物多樣性流失、環境污染和損害自然遺產。適用企業須將人權及環保政策納入對供應鏈的盡責調查報告,並應協助供應鏈達成該指令要求。
此外,企業並須提出轉型計畫,以使其商業模式符合巴黎氣候公約(Paris Agreement)控制全球暖化增溫在1.5度C以內的目標。
違反該指令的企業除了將被公開點名,有損企業形象外,也可能受到最高達全球營收5%的罰款。
考量對企業的全面性影響,該指令將分階段適用,2027年起員工數逾5000且全球營收15億歐元以上企業率先被規範,2028年起擴及3000員工且全球營收9億歐元以上企業,2029年起該指令範圍內企業全部適用。
不過這項對企業帶來不少行政負擔的指令,在德國帶頭施壓下已大幅縮小打擊面,將營收門檻從原法案的3億歐元提高到4億5000萬歐元。雖遭到許多推動環保和人權的非政府組織批評,但多數公民團體仍肯定「有總比沒有好」。
「歐洲動態」(EurActiv)報導,根據跨國企業研究中心(SOMO)估算,營收門檻的提高將使歐盟企業永續盡責調查指令的適用家數,從1萬6389家大減為5421家。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主責該法案的議員沃特斯(Lara Wolters)在大會表決後的記者會,被問及德國等國是否可能再度出手阻擋,她說法案推動4年來,歐盟成員國已有許多政治動作,如今議會終能趕在6月改選前通過,她對完成立法有信心,且歐盟還有其他重要的氣候政策待推動,沒有時間拖延。
歐洲議會大會今天以374票贊成、235票反對之差通過該指令,與其他人權、環保相關法案的支持度相比算是偏低。歐盟27國代表在3月間已協商同意該指令的現行版本。議會通過後,接下來尚待歐盟部長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正式通過。(編輯:陳惠珍)11304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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