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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7日電)恆大財務危機已持續超過一年,除多管齊下「開源」,「節流」也是重要手段之一。據恆大發布,一支境內債券利息的兌付期限為10月27日,近日已獲債權人同意,兌付日期延後到明年4月27日。
恆大自去年爆發財務危機以來,不斷地出售不動產、股份等資產變現,試圖填補巨大的財務缺口。然而這一年來多支債券利息延遲給付形成暴雷情形,不但使債權人心慌慌,也令市場信心崩盤。加上來自官方指示「保交樓」的政治壓力,使得恆大的財務問題一直難解。
香港經濟日報、香港01報導,恆大地產集團26日晚間發布公告指出,一支利息完成支付時間為10月27日、規模人民幣82億元(約新台幣360億元)的境內債券「21恆大01」,兌付日調整至2023年4月27日。
公告提到,這項提案在25、26兩日舉行的債權人會議上,獲得100%的支持。
據報導,這是「21恆大01」今年第二度展延兌付日期,原先的兌付日期是今年4月26日。換句話說,這支債券本次的利息兌付日已經延後一年。
為了應對財務危機,確保資金流動性,展延債券利息支付期限成了恆大的重要措施。除了2度展延的「21恆大01」外,恆大已陸續和債權人協商並成功展延「15恆大03」、「20恆大02」、「20恆大04」與「20恆大05」等4支債券利息支付期限。
恆大為應對財務困境,正在推動債務重組計畫。原本規劃於7月底發布,然而於7月29日宣布延後至年底之前;此外,恆大也遭境外債權人提出清算申請,首次清算申請聆訊原定於8月31日舉行,目前後延至11月7日。(編輯:吳柏緯/張淑伶)11110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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