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印尼
(中央社記者李宗憲雅加達9日專電)聯合國昨天發表聲明指出,對印尼剛通過的刑法修正案感到擔憂,因新法違背基本的自由與人權;聲明也附上聯合國人權專家提出類似擔憂的信函。
聲明中指出,聯合國樂見印尼修定法律而更為現代化,但修定後的刑法某些法條似乎不符合基本自由和人權,像是平等且不受歧視被法律平等保護的權利,以及隱私權及宗教和言論自由等權利。
聲明寫道:「修訂後的刑法修正案(KUHP)中,有些法條違反印尼在人權方面的國際法律義務,像是可能將新聞工作定罪,侵犯新聞自由,另外有些法條則歧視婦女、女孩、男孩和性少數群體(sexual minorities)。」
另外,聯合國也關注新刑法可能加劇性別暴力,以及基於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的暴力。其他條款則有可能侵犯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權利,並可能使社會對少數宗教信仰的人產生負面態度,導致對他們有暴力行為。
聲明也提及,聯合國人權專家在給印尼政府的一封信中也表達關切。人權專家在信中表示:「在印尼政府準備實施新刑法之際,我們呼籲行政和立法當局,必須確保該法符合印尼的國際人權法律的義務,以及對落實2030年議程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承諾。」
信中也指出:「我們鼓勵政府繼續與更廣泛的民間社會和相關人士公開對話。」
印尼媒體時代報(Tempo)報導,國家刑法推行小組發言人阿里斯(Albert Aries)今天對聯合國的關切做出回應。他表示,新聞工作者的批評不會受到懲罰,因為這是對公共利益有關的事情進行監督的一種形式。
他說,政府尊重聯合國對與平等、隱私、宗教自由和新聞業有關議題的關注,而正是基於這個基礎上,新刑法考慮到人權與義務間的平衡,並進行規範。
阿里斯也否認有關新刑法不符合人權價值觀,並對時代報說:「新刑法不歧視婦女、兒童和其他少數群體,也不歧視新聞界。」
另外,他也反對該法會使社會對少數宗教信仰的人產生負面態度的說法,並補充,在考慮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及民間團體的意見下,已經調整刑法修正案對於監督有關宗教犯罪行為的相關條例。
印尼國會6日通過備受爭議的刑法修正案,許多條款備受爭議,像是婚外性行為最長可判處一年徒刑,禁止侮辱總統和國家體制、禁止表達和國家意識型態相反的觀點、禁止男女在婚前同居,以及對示威遊行的限制更為嚴格。
印尼政府多次表示,刑法修正案是為了去除具有殖民意涵、使用數百年的刑法。原訂2019年進行討論,卻因引發大規模抗議而擱置,後來部分條款經由討論而做修改,但仍存在許多爭議法條。為此,民間團體日前曾赴國會抗議。(編輯:陳惠珍)11112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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