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奧斯汀7日綜合外電報導)祖拉夫斯基的羊水在她懷孕17週時就破了,這對胎兒來說太早,但德州醫生最初拒絕終止她的妊娠,導致她因感染住進加護病房,最終失去輸卵管。
35歲的她說:「我無法用言語形容,等著失去自己的生命、孩子的生命或是兩者生命的創傷和絕望。」
祖拉夫斯基(Amanda Zurawski)和幾名儘管有重大健康併發症卻被拒絕墮胎的女性,對保守的德州提告。她們今天表達傷痛和創傷,尋求當局釐清相關新法。
根據代表她們的生育自主權中心(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這起於昨晚提出的訴訟,是自美國最高法院去年6月推翻墮胎權保障以來,被拒絕終止妊娠的女性首次提起此類訴訟。
副總統賀錦麗(Kamala Harris)今天發布聲明表示支持。
這些女性想懷孕到足月,但產檢時發現她們的胎兒不能存活。她們在訴訟中聲稱,儘管有出血和感染風險,但他們的醫生拒絕進行墮胎。
在祖拉夫斯基的案例中,醫生最終在3天後進行了人工流產,當時她出現感染,不得不切除其中一條輸卵管。
祖拉夫斯基表示:「我必須墮胎來保護我的生命,保護我夢想擁有、希望我未來仍可擁有的嬰兒的生命。」
這些女性把醫師拒絕墮胎,歸咎於德州禁止墮胎的各種法律,其中一條規定,違反禁令的醫生將被判處最高99年徒刑。
這些法律允許在醫療緊急情況時有限的例外情況,例如母親面臨死亡或嚴重殘疾的威脅,但原告稱這些法律過於含糊,要求法院「釐清例外情況的範圍」。(譯者:鄭詩韻/核稿:劉淑琴)11203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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