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餐廳不收現金惹熱議 消委會勸收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2日電)香港一家漢堡店近日拒收現金引來香港全城熱議,有市民認為違法,有市民認為不違法,但消費者委員公開表態,認為餐廳應該收取現金,這是消費者的權利。

這次事件的起因,源於台灣藝人謝忻日前來港旅遊時,在尖沙咀海港城一家漢堡店用餐後以現金支付,店員卻表示不收現金,只接受電子支付,而謝忻剛好身上只有現金。

據報導,謝忻當時曾詢問店員為何不收現金,對方回應說,「現在是21世紀」。在無可奈何之下,謝忻最終獲得另一位旅客幫助,代為以電子支付,再還給對方現金。

此事近來成為本地手機社交平台熱議的焦點,有人說港幣是法定貨幣,拒收就是違法,也有人說商店有權選擇交易方法,不一定違法。

不過,無論拒收現金是否違法,這家餐廳的形象卻大受打擊,據報導,網民尤其不滿店員的回應,不少人呼籲杯葛這家漢堡店。

對於拒收現金是否違法,星島日報今天大篇幅報導,並引述金融管理局指出,是否接受現金支付某項交易,這純屬商業決定,交易雙方可以決定合適的支付媒介。

報導同時引述大律師陸偉雄說,雖然港幣是法定貨幣,但商戶拒收現金並不違法。

他表示,如果餐廳不接受現金付款,應該在店鋪張貼告示,或是在顧客下單前告知,雙方就有了「協商」;如果顧客用餐後才被告知不收現金,不屬於「雙方協商」。

但他說,這只是情況不理想,此舉仍不違法。

對於這次事件,消委會明確表示,選擇付款方式是消費者的基本權利與合理期望,雖然電子支付日漸普及,但建議商戶接受包括現金在內的不同支付方式,以利交易順利進行。

報導也引述立法會議員邵家輝說,電子支付已是大勢所趨,但在過渡期間,業界應該以「服務為尊」, 盡量協助旅客,以免影響香港旅遊業的形象。

據報導,雖然大陸的電子支付十分普及,但拒收現金屬於違法行為,曾有商店因此被罰款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19萬元)。(編輯:曹宇帆)11208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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