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列管軟糖中類大麻成分 禁持有使用販售

中央社

(中央社東京2日綜合外電報導)有關從軟糖中驗出類大麻成分的合成化合物HHCH,日本從今天起正式列管,民眾不得持有、使用及販售相關產品,違者最高將面臨3年刑責或300萬日圓(約新台幣64萬元)罰金。

日本TBS電視台報導,因相繼傳出民眾食用含類大麻成分軟糖出現身體不適,日本政府厚生勞動省11月將合成化合物HHCH(hexahydrocannabihexol)指定為「指定藥物」,並從今天起正式列管。

從今天開始民眾將不可以持有、使用及販售含HHCH成分的產品,違者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萬日圓以下罰金。

列管HHCH後,因預想未來可能會出現類似的新藥物,厚生勞動省考量最快在2024年初把類似結構的物質視為「指定藥物」,進行全面管制。

根據厚生勞動省官網說明,在攸關確保醫藥品及醫療機器等品質、有效性及安全性等法律中,將「指定藥物」定義為「可能對中樞神經系統產生興奮或抑制或出現幻覺(包括維持或強化該作用),且使用在人體上有發生保健衛生上危害之虞的物質」。(譯者:黃名璽/核稿:陳亦偉)1121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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