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供應鏈去中國化 美政府制定補助新規

中央社

(中央社華盛頓1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政府今天提出有關電動車補助的新規定,對製造商能從中國或其他競爭國購買的材料設限。

這份指引詳細說明電動車如何根據總統拜登標誌性的「降低通膨法」(Inflation Reduction Act),有資格獲得最高7500美元(約新台幣23.8萬元)的稅收抵免。

法新社報導,華府正努力減少蓬勃發展的電動車產業對中國的依賴。

根據美國財政部今天公布的最新方案,明年起,符合資格的潔淨能源車輛不能含有由「有疑慮的外國實體」所製造或組裝的電池元件。

從2025年起,符合資格的車輛也不能含有由這類實體採掘、處理或回收的關鍵礦物。

新規針對的是由中國、俄羅斯、北韓和伊朗等國擁有或受其管轄的企業。這些企業將被禁止向目標要符合稅收優惠資格的車輛提供相關材料。

一家企業如果在上述任一國家註冊成立,或者達到25%的所有權門檻,可能就會被認定是有疑慮的外國實體。

華府意在加強推動製造業回流,這些規定限制了中國企業在美國電動車供應鏈中的作用。

中國目前在關鍵電動車產業占主導地位。

最新規定很可能導致符合稅收抵免資格的車輛數減少,同時為努力朝電動車轉型的汽車製造商帶來更多壓力。

不過在通過「降低通膨法」扮演要角的民主黨籍聯邦參議員曼欽(Joe Manchin)批評最新舉措在將供應鏈去中國化方面做得不夠。(譯者:李佩珊/核稿:盧映孜)1121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