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雪梨18日綜合外電報導)澳洲計程車司機受到共乘服務巨擘Uber崛起影響而採取法律行動,他們的律師在解決一場艱難的法律糾紛後於今天表示,他們已贏得1.78億美元(約新台幣56.3億元)的賠償。
法新社報導,超過8000名計程車司機和租車公司老闆2019年聯合採取法律行動,指稱Uber於2012年進入澳洲,讓他們損失大量收入。
首席律師唐納利(Michael Donelly)表示,這筆和解金是「澳洲法律史上第5高的集體訴訟和解金額」。
莫里斯布萊克本(Maurice Blackburn)法律事務所的唐納利說,5年來,Uber每天都使盡全力,試圖在每個轉折點上拒絕集體訴訟成員獲得任何形式的補救或賠償。
律師們說,Uber在澳洲開展業務時,採取「各種令人震驚的行為」,包括使用「無證汽車和未經認可的司機」。
計程車司機安德里安納奇斯(Nick Andrianakis)告訴記者,當Uber推出服務時,他被迫結束經營了40年的計程車業務。
他說:「我失去工作的熱忱…沒了養活家人的收入。」
Uber則表示:「Uber於十多年前創立時,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沒有共乘法規,澳洲也是如此…時至今日已大不相同,Uber現在於澳洲每個州和地區都受到監管,政府也承認我們是全國交通運輸系統各種選項的重要一環。」
總部設在美國的Uber市值達1570億美元,自稱為澳洲計程車補貼計畫做出「重大貢獻」。(譯者:李晉緯/核稿:曾依璇)11303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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