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史上最大洗錢案 首名定罪被告判13個月

中央社

(中央社新加坡2日綜合外電報導)新加坡史上規模最大洗錢案其中一名被告今天遭判13個月徒刑。這是警方去年8月起獲或凍結本案總值逾22億美元(約新台幣706億元)豪宅、名車和金條後,首次有人遭法院定罪。

路透社報導,新加坡警方發布聲明表示,被告蘇文強(Su Wenqiang)為柬埔寨籍,因2項洗錢罪遭判處13個月有期徒刑。

據星國亞洲新聞台(Channel NewsAsia)報導,蘇文強在地區法院承認犯下的11項罪名還包括收取線上博弈收益,以及說謊為自己和妻子取得工作簽證。

警方聲明稱:「調查發現,蘇文強涉嫌從事菲律賓非法遠端博弈業務,向海外人士提供線上博弈服務。」

報導表示,蘇文強持有柬埔寨、萬那杜與中國護照。

去年8月15日星國警方以疑似涉及偽造文書及洗錢等罪行逮捕10名外國公民,除了蘇文強,法院持續針對其他被告的案件進行審理。

警方迄今已在這起案件中起獲或凍結超過22億美元資產。其中蘇文強被查獲的現金、2部車、珠寶、奢侈品和酒類價值約440萬美元。

本案促使當局成立跨部會小組來檢討反洗錢措施,疑似涉案的金融機構也遭到調查。(譯者:施施/核稿:何宏儒)11304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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