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特殊社宅形式 住房政策照顧所有人

瑞典特殊社宅形式 住房政策照顧所有人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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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辜泳秝斯德哥爾摩31日專電)在瑞典,「社會住宅」不只是單純幫助經濟弱勢族群的住房,而是讓社會上所有人都有房子住的住房政策與社會福利概念。要了解瑞典所謂的「社會住宅」如何運作,就得從瑞典的住房政策談起。

依照世界各國的定義,「社會住宅」是政府透過補助,建造租金較低的住房,提供給經濟弱勢族群居住。

●瑞典獨特社宅形式 旨在「人人有房住」

嚴格來說,瑞典沒有社會住宅。然而,透過照顧所有人的住房政策,瑞典打造了一個人人有房住的社會。

除了建造足夠的住房以外,瑞典住房政策也包括確保住房與居住環境品質,以及透過房客協會集體協商與減少市場機制影響,來維持可負擔的租金或房價。

瑞典20世紀初就開始形塑獨特的住房政策。20世紀初期,許多農村人口湧入都會區,都會區住屋數量不足、品質不佳、租房沒有保障、租金不合理等問題時常發生,因此民間展開改善居住品質運動,國會也立法限制租金上限與禁止隨意驅趕房客,改善租屋條件。

這個時期,瑞典有許多房客協會串連成立全國性的房客聯盟,以集體協商的方式促進房客利益,並出現瑞典第一個合作社形式的房屋協會HSB(租戶儲蓄及建設協會),透過會員制建造、管理住房。

1930年代,瑞典政府將建造房屋視為解決失業與增加生育率的手段,開始更積極地推動相關措施。國會決議通過建造更多適合生養下一代的住房,並且提供經濟能力不足且人口眾多的家庭特殊貸款,協助購買租金便宜的住房。

1940年代,遇上戰後嬰兒潮,住房需求大增,瑞典中央政府便透過舉債,補助地方政府擁有的營建管理公司建造大量房屋。當時瑞典各地出現許多簡單且寬敞的住屋,在大量興建房屋的同時,也將綠地、兒童遊戲空間規劃進去,後來又加入幼兒園、老人住宅、圖書館等符合不同族群需求的設施,創造活潑的城市居住地景。

這樣照顧各種不同族群需求,並且追求居住品質的住房奠定了瑞典獨特的「社會住宅」形式。

●興建百萬戶住房 地方政府融入都市規畫

1960年代瑞典又遭遇住房不足問題,因此瑞典國會在1965年通過百萬房屋計畫,預計花費10年在瑞典各個城市建造100萬戶住房,提供從農村搬遷至都市的人居住。這個計畫期限長、規模大,讓不少市政府藉機做了都市規畫,例如人行空間與腳踏車道等,讓市容與基礎建設更有整體性。

百萬房屋計畫的10年內,瑞典各地建造許多各類房屋,不只是高樓層的公寓,還有兩層公寓、排屋、獨棟房屋等不同類型的住房,提供給各族群,也給予房客更多共同決定租金與管理的權利。

●只需申請無需收入證明 人人皆有機會入住

在瑞典只需要提出申請排隊,就能住進這些政府營建管理公司興建的住房,不需要提供收入證明;只要在申請行列中,人人皆有機會入住。

這些住房除了提供一般民眾之外,還有學生住宅與老人住宅,只有符合身分的人才能申請入住,但也不需要提供收入證明。

依照規定,私人或私營公司出租房屋,訂定房租有一定的標準,要參考房屋的市場價值、規費及同區域中條件相當的房屋租金等,有時甚至要跟房客協會協商。若被收取不合常理的租金,房客可以向政府單位租屋委員會(Hyresnämnden)提出申訴。

針對有子家庭與29歲以下、收入較低的年輕人,瑞典政府另外有房屋補助,協助這兩個族群支付租金或貸款。

這些照顧所有人、讓人人有房住的措施,就是瑞典特殊的社會住宅形式。

瑞典房客協會(Hyresgästföreningen)認為,其他國家的社會住宅是治標不治本的策略,並且可為市場機制控制租金開路,反正租不起一般房屋的人可以去住社會住宅。他們也認為,用經濟能力將住戶分類的社會住宅,也會讓社會融合更困難。

另外,瑞典房客協會認為,社會住宅只對少數經濟弱勢的人有利,會讓政治人物沒有意願編列更多預算去維護與建造社會住宅,這會讓居住品質劣化,住屋數量也會越來越少。

瑞典獨特的住房政策是100多年來瑞典受社會民主主義的概念影響,在不同的時空背景下,面對問題、找出解決方法的產物。透過照顧每個人的住房政策,提升社會整體居住品質與基礎設施,讓多數人能負擔房租與房價,取代一般國際上認知的社會住宅。(編輯:高照芬╱陳妍君)11307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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