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15日電)有鑑於中國金融風險不斷顯現,在國資委要求下,一些央企已陸續開始賣出手中的金融機構股權。監管層的目的是抑制企業過度金融擴張,並防範金融風險。
經濟觀察報今天報導,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6月的擴大會議決定,各中央企業原則上不得新設、收購、新參股各類金融機構,對服務主業實業效果較小、風險外溢性較大的金融機構原則上不予參股和增持。
業內稱此為「限金令」,包括中化資本、中國保利、鞍鋼集團在內的數家央企,已陸續開始售賣手中的金融機構股權。
報導說,監管層的目的是加強對央企金融業務的監管和風險防範,盯住了「金融」、「高風險」和「非主業」這幾個關鍵。
有國資人士指出,聚焦央企參股、控股金融機構的監管背後,是日趨顯現的金融風險。金融業的發展也關係著中國經濟的穩定。
這名人士說,中國優質的企業多是上市公司,或者是由國資委管理的央企,但這些企業的收入和利潤正在下降,這說明經濟正在承壓。想要應對風險,就得從金融先入手,從央企先入手,並讓央企回歸主業。
央企人士則認為,這也意味著,央企過往靠金融業務「賺快錢」的時代要結束了。
報導指出,當前,金融資產在央企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尤其是上市央企,其資產80%以上涉及金融領域。
報導引述央企人士說,大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為了進一步擴大影響力和控制力,一般都會涉足金融領域。金融行業具有高槓桿、高回報的特點,能夠為企業帶來更多的資金流動性和盈利機會。因此,很多大型企業最終都會形成以金融業務為核心的商業模式。
不過,隨著時間,央企的產融結合開始出現一些問題,金融業務不能很好地服務於產業發展,或是部分央企的金融業務資產負債率較高,增加了企業的財務風險。
有的央企則過於追求金融業務的發展,而忽視了主業的穩定和提升,導致企業資源配置失衡。此外,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的相互參股可能會增加內部交易和道德風險。
來自政府的「限金令」,對央企來說其實是「痛苦的抉擇」。一名央企總會計師說,要是真的將這一利潤貢獻的主力軍賣掉,勢必影響年底的央企考核。不過,現在出售金融機構股權,也許還能賣個好價錢;一旦錯過時機,未來可能就賣不出去。
央企當前的首要任務是把風險轉移出去,但如何劃分出有高風險的資產,以及這些可能存在風險的資產會由誰來購買承接,這些都是衍生的問題。(編輯:張淑伶)11309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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