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廢棄物棄置多 環署:輔導地方棧場合法、分類

營建廢棄物棄置多 環署:輔導地方棧場合法、分類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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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5日電)立委關心地方營建廢棄物處理的問題。環保署今天表示,希望輔導地方砂石棧場合法,就能進行流向管理;並與營建系統、工程會協調,區分營建廢棄物的去化分類。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審查環保署主管預算(公務及基金)案(詢答)。

民進黨籍立委黃秀芳質詢指出營建廢棄物的管理問題,在彰化沿海、魚塭都被亂堆砌棄置營建廢棄物,但大量的營建廢棄物運送都有GPS追蹤,質疑這些廢棄物從何而來。

環保署長張子敬答詢表示,由於現在對小型營建廢棄物運送的沒有管理,如自家拆遷的情形,只能靠稽查;大型的營建單位會有執照,反而能有效管理。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則說,現在地方都有一些營建廢棄物暫置的砂石棧場,但都不合法,雖然新北有規劃走向合法化,但環保署如何與各縣市的政府溝通,有同一套標準。

張子敬表示,砂石棧場有它存在的必要和功能,能先做營建廢棄物的分類;砂石棧場需要地目合法才可以合法,因此新北、台北透過自治條例或要點讓它能合法,讓營建廢棄物有去處,現在台南、桃園也著手做這件事。

張子敬強調,棧場合法化後,就可以進行流向管理,切斷以往只能在檯面下流轉的情況;希望全國都同步,營建廢棄物拆了就要登記、到哪個棧場,做好管理。

張子敬一步說明,目前正在進行的是輔導將可燃的營建廢棄引導至如水泥窯做為燃料,分出來的磚瓦水泥塊可以進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另外與營建系統、工程會協調,未來從工地出來,若有夾雜1、2%的廢棄物,還是能同意做為土石方處理,就進土資場;超過一定比例就視為廢棄物處理、進再利用機構。(編輯:陳政偉)11110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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