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業者安心防疫!水汙費申繳期限延長至10月底

助業者安心防疫!水汙費申繳期限延長至10月底 | 華視新聞
(翻攝自環保署官網)

王婕秋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全台實施三級警戒,環保署今(16)日表示,110年第1期(1月~6月)水汙染防治費(水汙費)的申報繳費期限,從原本的7月底延長至10月底,提供徵收對象更充裕的申繳作業期間。

防疫優先! 水汙費報繳延至10月底

環保署表示,110年第1期(1月~6月)水汙染防治費將於110年7月1日開始報繳,原訂期限至110年7月31日止,因應本土疫情緊張,為協助業者安心防疫,將申報、繳納水汙費的截止日期,從原先的7月31日往後延長3個月至10月31日止。

環保署說明,水汙費的徵收對象包括水汙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含畜牧業)、工業區專用汙水下水道系統、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汙水下水道系統等,總計約1萬1300家業者,於每半年繳納一次。

便民措施啟動 環保署:將視疫情調整

環保署表示,水汙費徵收為法定應辦事項,徵收的費用均專款專用於水汙染防治工作,以保護及提升水體水質,改善生活環境。在配合防疫政策的同時,亦請留意於期限內完成申繳作業。此外,環保署強調,以上便民措施是針對COVID-19疫情影響期間而實施,等到疫情趨緩後,即回復原相關環保法規之管制作為。

水汙費申報網址: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申報暨查詢系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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