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清冠一號 擬增產婦等4族群適用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7日電)清冠一號公費對象受限縮引關注,中醫師公會理事長柯富揚今天說,衛福部與相關代表開會後,適用對象擬擴大納入不良高血壓者、出血性/消化性潰瘍、精神疾病患者、產婦等4類。

對此,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長黃怡超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有關會議討論事項,正彙整資料中,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定後公布。

衛福部日前宣布,自9月15日起,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清冠一號限縮公費對象,僅限確診後有重症風險因子高風險族群可使用,條件包含年齡65歲以上、65歲以下身體質量指數BMI≧30、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病、結核病、慢性肝病、失能、失智症、吸菸、免疫功能等疾病者。

此外,符合高熱不退(體溫39度以上持續2日)、咳嗽明顯兼具喘症、咽痛嚴重飲食困難等3項中醫急迫病勢者,也可以使用。

由於中醫界力爭擴及孕婦與12歲以下兒童,中醫藥司今天再度與中醫界代表開會討論限縮後使用情形。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柯富揚晚間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經討論,適用對象擬新增控制不良高血壓者、出血性/消化性潰瘍、精神疾病患者、產婦等4個族群。

原本重症風險因子預計也將進一步從寬認定,納入過敏史(過敏性鼻炎、異位性皮膚炎、氣喘)、慢性肝病(病毒性肝炎、脂肪肝、B肝、C肝)、心血管疾病(高血脂、高尿酸)、失能(癲癇)。

至於急迫病勢症狀條件,柯富揚說,將由中醫師全聯會彙整專業臨床實務經驗,提供衛福部作為這次公告擴增參考。

不過,在孕婦和12歲以下孩童部分,柯富揚表示,由於公費涉及國家賠償問題,目前清冠一號僅取得緊急使用授權(EUA),孕婦使用仍有些疑慮,因此暫未納入,12歲以下孩童則請中醫藥司及國家中醫藥研究所適當研議後再開放。(編輯:管中維)11110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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