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上震災勞保保險人 勞保局予6個月保費補助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7日電)勞動部勞保局今天表示,配合災害防救法規定,針對台東池上地震受災地區的勞保、職保、就保、農保及國保被保險人,將主動給予6個月保險費補助,受災民眾不需申請。

台東池上於9月18日發生規模6.8地震。行政院於10月11日公告918池上震災災區範圍,為花蓮縣玉里鎮、富里鄉、卓溪鄉、瑞穗鄉、萬榮鄉,以及台東縣鹿野鄉、延平鄉、關山鎮、池上鄉及海端鄉。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配合災害防救法規定,針對災區因災害致家庭經濟有嚴重損失的勞保、職保、就保、農保及國保被保險人,將依花蓮縣及台東縣政府所送受災名冊主動比對,給予6個月的保險費補助,民眾不需提出申請。

此外,勞保局指出,災害防救法提供勞保、職保被保險人傷病給付,於災區因天然災害導致傷病而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當日起請領傷病給付,普通傷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

勞保局另提供權宜措施,簡化受災民眾勞保、農保、國保給付及勞工退休金申請手續;投保單位因受災無法代為申請時,可由申請人直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申請書可免蓋投保單位印信;寄送申請書件時信封請註明「111年9月18日池上震災申請案件」。

申請退休金若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號入帳者,給付方式勞保局同意開立個人支票(或郵政匯票),寄發給申請人,由申請人本人持支票(郵政匯票)及身分證至開票銀行(郵局)各地分行櫃檯領取現金。(編輯:張雅淨)11110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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