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雲林縣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30日電)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即日起正式納管,比照汽機車須掛牌、投保強制責任險方得上路行駛。雲林監理站推「到點掛牌」服務,今天發出14張車牌。
因應新制上路,雲林監理站推出到點服務,與縣內業者合作提供實車查核、證件查核、領照發牌等服務,今天首站到斗六市,有車行人員前來領照。
雲林監理站長吳孟峰說,使用中或新購車輛申領牌照需備妥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僑民居留證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有效期間30日以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料等,及規費新台幣450元。
另外,外籍移工需檢附雇主同意書(使用中車輛免附)並到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微電車實車查核,經查驗合格後會核發牌照;14歲以上、未滿18歲者需附監護人同意書。
吳孟峰表示,已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至明年12月31日期間內完成申請掛牌,可免收450元牌照及行照規費,等同掛牌免費,符合規定的車輛請儘早完成申領手續。
至今天下午4時,雲林監理站到點服務共辦好13台,現場另有5台因資料不齊,驗完車但未掛牌,另有1名車主自行到雲林監理站內完成領牌。
根據公路總局統計,今年1至8月電動自行車事故約有5800件,比去年同期約4900件多,造成33人死亡。今年立法院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政院核定自11月30日起實施。(編輯:郭諭儒)11111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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