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8日電)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天表示,娛樂稅、印花稅為地方自治重要財源,稅收全數挹注地方建設及發展,鑑於廢除後替代財源的籌措仍有困難,為保留地方自籌財源與財政自主空間,並避免影響地方建設發展,目前不宜廢除。
娛樂稅、印花稅遭指不合時宜,包含立委溫玉霞、江永昌、郭國文、民眾黨及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等,均有提案廢止,而有關兩者的存廢,近期各界也多有所討論。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召開「娛樂稅及印花稅稅制檢討」公聽會,邀請財政部次長李慶華、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副處長管東海、中國科技大學講座教授曾巨威、政大財政學系教授羅光達,以及電影戲劇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廖偉銘、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理事長黃美蘭等人與會。
李慶華表示,娛樂稅、印花稅為地方稅,為地方自治重要財源,其稅收全數挹注地方建設及發展。如果廢除,應先籌妥替代財源,鑑於替代財源的籌措仍有困難,為保留地方自籌財源與財政自主空間,並避免影響地方建設發展,娛樂稅、印花稅目前不宜廢除。
李慶華指出,隨著經濟環境的變遷及娛樂消費行為的變化,現行娛樂稅部分課稅項目及稅率或有檢討空間,考量各地方政府對於相關的檢討意見分歧,財政部將繼續蒐集各界意見,審慎研議,盼能獲致共識,兼顧租稅公平及地方財政。
黃美蘭指出,娛樂稅是過去政府為禁奢課徵的特別稅,但時至今日,看表演、電影、球賽及進行高爾夫運動,卻還被視為奢侈而課徵娛樂稅。高爾夫是政府重點發展的運動,但卻是國內唯一被課徵娛樂稅的運動項目,非常不公平,建議政府正視社會環境改變,改革稅捐不合理的現象。
廖偉銘表示,電影事業是國家大力扶植的產業,課徵娛樂稅不僅阻礙藝文產業發展,還讓實體藝文產業陷入不公平的競爭,難敵線上影音串流的興起,政府如果要促進電影藝術及文化發展,首要先廢除不合時宜的稅制。
曾巨威指出,印花稅現在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可以廢,但關鍵在於如何讓地方稅制提升。娛樂稅也可以廢,但必須要由地方政府決定。娛樂稅屬於特別消費稅,只要課稅目的明確,課徵對象與時俱進,可從「法定地方稅」轉型「特別地方稅」,為地方稅制開啟新頁。
羅光達表示,印花稅、娛樂稅確實有檢討的必要,兩者雖非中央政府主要的財政收入,卻是地方政府的穩定收入。說廢很容易,難的是如何找到替代財源,若由中央政府彌補,只是挖東牆補西牆,如果要調高營業稅,則要看政府考量。他認為相關的改革必須尊重地方政府的財政自主權。(編輯:謝佳珍)11112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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