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5日電)南方澳大橋預計12月18日通車,交通部今天表示,未來將由台灣港務公司負責大橋維護管養作業。
南方澳跨港大橋於民國108年10月1日坍塌,損害橋下3艘漁船,造成6名外籍漁工喪命。新橋於109年7月16日開工,主橋P7墩柱第14節塊5月間因施工瑕疵決定拆除重做,原定9月18日通車也因此延後,以確保新橋可使用百年安全無慮。
交通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南方澳大橋斷裂後,為恢復當地交通順暢並重振南方澳漁港往日風采,交通部責成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辦理大橋重建工程,自109年7月16日開工,歷經2年多來施工人員日以繼夜,全力以赴,克服困難下,即將於今年12月18日順利完工通車。
交通部指出,南方澳大橋財產權屬為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局已依商港法第10條規定與台灣港務公司簽訂國際商港區域內公共基礎設施興建維護委託辦理契約書,後續將由港務公司負責大橋維護管養作業。
交通部表示,為使南方澳大橋移交順利,已責成公路總局與港務公司建立聯繫窗口,以利後續相關橋梁維護管養工作啟動交接程序。(編輯:管中維)11112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