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1日電)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昨天於網站公布「112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申請期間自今年12月26日至明年1月7日止,每人最高貸款金額新台幣10萬元。
勞保局指出,開發資格為勞保被保險人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12年1月7日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生活困難需要紓困皆可申請。
勞保局說,貸款利率自撥款日起為年息1.718%,之後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動部於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年利率計算。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勞保紓困貸款期間3年,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如借款10萬元,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須繳利息143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408元。
勞保局提醒,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申辦本項貸款無須繳交任何費用;每人限申請1次,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編輯:陳政偉)11112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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