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8日電)民國112年元旦起,未滿5歲育兒津貼及未滿2歲托育補助,都取消排富規定,預計增加4萬餘名幼兒受益,另外5歲至6歲幼兒的「就學補助」,也將擴及沒有就學的幼兒。
育兒津貼原設有「排富條款」,即設定申請條件為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稅率未達20%,也就是家庭綜合所得淨額(綜合所得總額減去免稅額及扣除額)在新台幣121萬元以下。
考量到以所得稅來排富,可能對部分家庭不公平,行政院今年10月27日通過調整政策,將自112年元旦起,育兒津貼和托育補助都取消排富規定。
這個措施估計將增加約4.19萬名幼兒受益,其中育兒津貼增加約3.75萬名幼兒受益,托育補助增加約0.45萬名幼兒受益。即使家長領有育嬰留停津貼,仍可領取育兒津貼。
在「0至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下,0到未滿5歲育兒津貼及5歲就學補助每月新台幣5000元,0到未滿2歲幼兒就讀公共化托育機構,每月補助5500元,就讀準公共托育機構或送托準公共保母,每月補助8500元。
2到未滿6歲幼兒就讀公立、非營利、準公共幼兒園,每月繳費不超過3000元,且相關補助依胎次再增加。
至於5至未滿6歲幼兒就學補助,也將擴及沒有就學的幼兒,新制實施後,將讓0至6歲幼兒全面受到照顧,總計有103萬名幼兒受益。(編輯:陳清芳)11112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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