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8日電)國發會今天提到,在強化2030減碳策略中,納入減碳國際合作等方式。環保署說明,此計畫是呼應國際公約,而國際間如何執行、碳權如何計算都還在討論;企業面對減碳第一步還是從盤查開始。
國家發展委員會今天舉辦「淨零轉型之階段目標及關鍵戰略」記者會,會中宣布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強化目標為較基準年(2005年)減少24%加減1個百分點。
資料指出,在2030年NDC強化關鍵作為部分,包含節能、運具電動化、再生能源、碳匯及負排放技術及減碳國際合作等。
在減碳國際合作部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今天說明,相關計畫是呼應巴黎協定第六條,推動國合境外減碳,然而國際公約都還在討論,國際間的碳權應如何計算,都還在形成中;台灣會持續觀察國際的作法。
蔡玲儀表示,若國內企業宣告達碳中和,卻是買國外碳權做抵消排放,其實對國內沒有幫助。
蔡玲儀指出,目前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中,未來成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其中也有相關規定,假設企業真的因供應鏈需求,要在國外購買碳權,作為國內繳碳費扣抵,未來會有認可準則,什麼碳權能用,且不能全額抵換;相關的細節未來會有更嚴謹的規範。
此外,蔡玲儀提到,若國內企業協助其他國家減碳,如設置太陽能光電等,最後在可轉讓的減碳額度究竟該算是企業本身、外國或是台灣的減碳量,其實國際公約都還在討論更細緻的作法。
蔡玲儀強調,目前國際上還在討論碳權,國內企業面對減碳第一步還是從盤查、減量開始,而不是買碳權。(編輯:張雅淨)11112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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