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計程車春節加收50元 桃機計程車加收100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30日電)桃園市政府今天表示,春節連續假期計程車加收運價實施期間,自明年1月19日起至29日止,除原訂收費方式外,每趟次加收新台幣50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每趟次加收100元。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發布新聞稿表示,桃園市計程車現行運價為1250公尺90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80秒加收5元;桃園機場排班計程車得加收15%停留服務費。

交通局表示,這次春節連續假期計程車加收運價實施期間,自明年1月19日起至29日止,共計11天;實施期間桃園市計程車比照往年,按每趟次加收50元,桃園機場排班計程車每趟次加收100元。

交通局也說,計程車駕駛人依計費錶功能選取計入春節加成,依計費錶顯示金額向乘客收費,民眾乘車時間如果跨至加成運價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

交通局表示,民眾若遇到駕駛任意喊價、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請記下車牌等相關資料,向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依違反公路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舉發。(編輯:方沛清)11112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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